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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 划 财 务 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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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协助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。
2、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,参与制定与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。
3、管理和安排市级卫生事业经费和局机关经费,指导全市卫生财务工作。
4、监督医疗卫生单位基建年度计划的执行,负责卫生基本建设计划和重大卫生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宏观管理;
5、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。
6、负责卫生装备计划和监督管理,负责全市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的配置、审核工作。
7、负责局机关的财务、会计工作。
8、对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。
9、负责卫生统计分析。
10、参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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