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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 门 简 介
主 要 职 能
事 业 介 绍
内 设 机 构
 办 公 室
 人 事 科
 医 政 科
 当前位置->机构职能->人事科
人    事    科
        1、实施卫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;指导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;指导卫生人才交流工作开展。
        2、负责卫生系统人事管理。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、编制核定、人员配备;办理人事调(流)动、干部任免有关手续等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 3、负责人才引进、公开招聘、招考的指导和组织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4、负责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;负责人员、工资、编制的统计、汇总、上报工作;负责人事档案、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5、负责卫生系统干部和知识分子的管理工作。  
        6、负责卫生系统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的审核工作;负责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。
        7、检查督促卫生系统职工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纳工作。   
        8、负责办理退休手续,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 
        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